航空医疗救援
在国内外,航空医疗救援在应急救灾、交通事故救援、急重症救治、赛事保障等方面有着地面急救不可比拟的优势:高效、便捷、受地域空间限制少,比地面救护快3-5倍,有效降低事故死亡率40%左右,被称为“最高效的救援方式”!
因为动辄数万元的高昂费用,直升机医疗救援一直被贴上“富人专属”的标签。直升机医疗救援到底如何在商业逻辑中兼顾公益,也是被反复提及的话题。如何降低患者负担,找到一条能被大众接受的运营模式,成为国内率先入局的通航企业、医院等机构正在探索的课题。
其实,直升机救援并不是才刚刚兴起的行业,在国外一些发达国家,直升机医疗救援体系的发展日趋完善,为我国航空救援事业的发展提供了很好的借鉴与经验。
/ 美国模式 /
机构、公司和政府部门共同构建
规模庞大的空中救援阵容
美国是航空应急救援最发达的国家之一。从1972年创建至今,形成了国家、民间及企业化的救援组织共同发展的特点。
目前美国约有 1408 架专业航空医疗救援飞机,其中直升机1046 架,固定翼 362 架。全国共有 300 余家专业的航空医疗救援公司,年飞行超过 70 万小时,救援 40 多万人次,共有301 个救援中心,1015个救援点,覆盖全国60%的洲际公路网络,为全国 84.5% 的人口提供服务保障。每年空中救护的直接运营收入在40亿美元以上。(数据来源:通航在线网2017)
美国航空医疗救援市场的竞争十分激烈,全国共有300余家专业的航空医疗救援公司。除Air Methods等几家大公司建立了全国性的网络外,其余大多为地区性公司。如面积5.8万平方公里的弗罗里达州,有21家专业的空中救护机构,这些救援组织有些是政府的消防、警察部门,有些依附于医院、教会,有些为独立的通航公司。这种结构使医疗救援市场竞争激烈,也促使企业不断加强安全和服务意识。
△ 2016年中、美通用航空发展数字对比
/ 德国模式 /
推行强制性医疗保险
1970年,联邦德国政府国防部、军队、德国航空救援组织等开始建立航空紧急救援体系。经过多年发展,德国形成了以政府力量为主,民间和企业化力量为辅的空中救援模式。
德国的空中救援的目标是实现境内15分钟反应的全覆盖,全国共有75个直升机紧急救援基地(HEMS),其中ADAC(德国汽车协会)有35个,DRF(德国空中救援公司)有30个基地,另外的10个为联邦警察的飞行基地。
德国每年的救护任务达十万余次,其中ADAC飞行约5万次,DRF承担约3.5万次的任务,剩下的由警察飞行大队完成。
作为世界上最早建立社会保障制度的国家,德国实行强制性的以社会健康保险为主(保险费用由雇员和雇主分别承担8%)、商业保险为辅的医疗保险制度,该保险制度体系为德国99.8%的人口提供了医疗保障。除此之外,还有部分社会捐赠的费用。在德国,医疗急救费用均由保险公司支付,个人不和急救站、医院发生经济往来。
/ 日本模式 /
消防航空队为主、民间为辅,覆盖范围广
日本是地震频发的国家,日本军方的航空自卫队、海上保安厅等空中力量可随时受命飞到灾区担任紧急运输和救援任务。经过多年的发展,日本形成了以消防航空队为主、民间为辅的模式,响应速度快,覆盖范围广。
除设置专业的消防航空队外,日本还在36个道、县设立民间飞行机构;共装备专用防灾直升机41架,以进行紧急救援。同时,日本保险公司还推出紧急救助卡,让日本民众享受到航空紧急医疗等救助服务,紧急救助卡的购买率几乎达100%。
除了美国、德国、日本外,瑞士、澳大利亚等国家也在积极探索适合自己的航空医疗救援发展体系。
/ 瑞士模式 /
特点:单个服务提供商、直升机救援为主、社会捐赠为主,实现免费全民服务。
/ 澳大利亚模式 /
特点:垄断的市场结构,费用以政府补贴为主,基本实现全民免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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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空医疗救援作为一种反应迅速、专业化程度高的救护手段,越来越成为现代社会不可或缺的公共服务。
对于我国的航空医疗救援事业来说,应该积极借鉴国外的先进理念和发展模式,探索出一条适合我国航空医疗救援发展模式。